项目概况
台胞接待中心、渔技中心、燃料公司建筑拆除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KZB-674112021
项目名称:台胞接待中心、渔技中心、燃料公司建筑拆除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拆除工程一览表
合同包 | 拆除项目名称 | 主要需求 | 补贴给招标人最高限价(元) | 补贴给招标人最低限价(元) | 磋商保证金(元) |
1 | 台胞接待中心、渔技中心、燃料公司建筑拆除工程项目 |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118200 | 1000 | 1000 |
注:本项目是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至招标人补贴费用,以26.27万元(残余价值)与14.45万元(拆除预算价)的差价11.82万元(补贴最高限价)进行招标,各供应商须在补贴最高限价和补贴最低限价之间进行报价,超过补贴最高限价或低于补贴最低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工程的,具有单位负责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供应商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须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及响应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注:(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单位负责人的“单位负责人”指单位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单位负责人身份参加响应的,“单位负责人”指单位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单位负责人身份参加响应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6)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代表是单位负责人无需)。
3、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还须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帐户信息证明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提交响应件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者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注: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供应商必须提供供应商及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6、供应商提供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不得存在供应商应被视为无效响应、拒绝参与招标活动相关的信息,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5项号“一、信用记录”。
8.须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9.须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0.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1.(1)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工程类项目,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3.其他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
注:1、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响应,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07日 至 2022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
方式:(1)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直接至我司办理; (2)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办理: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相关购买磋商文件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报名项目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报名信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至我公司,传真/电子邮件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3)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
邮 编: 350000
购买磋商文件联系人:前台0591-87318812
项目负责人:欧文浩、陈一凡、林可盛
电 话:0591-87318812
传 真:0591-87316927
电子信箱:jkzb@jiankunzx.com
购买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汇入账户 | 磋商保证金汇入账户 |
开户名: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名: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门支行 | 开户行:工行福州城东支行营业室 |
账 号:407870398762 | 账 号:1402095119600177037 |
财务联系人:陈小姐0591-87318812 | |
传真:0591-87316927 | |
注:1.供应商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磋商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附言: 2.1.磋商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的磋商保证金”。 2.2.购买磋商文件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的标书费”。 2.3.成交服务费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的成交服务费”。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潭城关中学
地址:福州市平潭县潭城镇潭城镇福胜东路51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591-24329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
联系方式:欧文浩、陈一凡、林可盛 0591-87318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文浩、陈一凡、林可盛
电 话: 0591-87318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