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2021-12-14 15:29   文章来源:   
项目概况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0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KZB-671102021
项目名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9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服务名称 主要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合同包预算价(元/年)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年) 磋商保证金金额(元)
1 食堂托管服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2年 800000 409200 4000
 
 
合同履行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结束由采购人对服务内容进行整体评价,评价为优秀的,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因字数限制,具体详见本公告“七、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9日  至 2021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
方式:(1)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直接至我司办理; (2)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办理: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相关购买磋商文件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报名项目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报名信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至我公司,传真/电子邮件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3)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0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
邮  编: 350000   
购买磋商文件联系人:前台0591-87318812
项目负责人:田雪丽、欧文浩、陈一凡
电  话:0591-87318812
传  真:0591-87316927
电子信箱:jkzb@jiankunzx.com

  购买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汇入账户 磋商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名: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门支行 开户行:工行福州城东支行营业室
账  号:407870398762 账  号:1402095119600177037
财务联系人:陈小姐0591-87318812
传真:0591-87316927
注:1.供应商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磋商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附言:
2.1.磋商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的磋商保证金”。
2.2.购买谈磋商文件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的标书费”。
2.3.成交服务费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的成交服务费”。
 
 
7.2、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现更正为:“
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a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单位负责人须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证明等文件”载明的一致。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并附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a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注: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a3财务状况报告 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 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并附上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帐户信息证明复印件。
a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声明。(注: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2、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应为原件。)
a7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具备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完整。即使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成交人后,如发现成交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a8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3、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应为原件。)
a9无行贿犯罪书面声明 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声明。(注: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2、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应为原件。)
a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投标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5项号中“一、信用记录”。
a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a12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a13其他 其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        
联系方式:柳先生 0591-228213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            
联系方式:田雪丽、欧文浩、陈一凡 0591-87318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雪丽、欧文浩、陈一凡
电 话:  0591-87318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