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清洗车、随车起重运输车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0-03-04 13:23   文章来源:   

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经济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委托,对高压清洗车、随车起重运输车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高压清洗车、随车起重运输车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高压清洗车、随车起重运输车采购

三、招标编号:FJKZB-607022017

四、采购人:福州经济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五、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供应商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3)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 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3.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列表,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

5. 投标供应商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6. 投标供应商所投车辆应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产品(若是改装车也必须是取得国家工信部公告的汽车企业(产品)目录中的单位生产的合格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专用汽车的相关要求。),能够按国家相关规定合法报牌,必须提供相关车辆公告的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详见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七、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

(1)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直接至我司办理;

(2)通过传真办理: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投标邀请函第5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相关附件“附件1

 

招标文件领取确认函.docx

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至我公司,传真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八、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03月14日起至2017年03月21 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九、购买标书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1907。

十、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均为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06日 下午14:3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04月06日 下午14:30北京时间),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3号楼1907开标厅。由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三、询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投标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23条要求执行。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四、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郑雯青 0591-87316927

项目负责人:魏芬 0591-87318812

传  真:0591-87316927

电子信箱:fjsjkzb@163.com 

      开户名:  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门支行

帐  号:  407870398762

 

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