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城投古厝建设运营有限公司长乐和平街闽剧馆布展实施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4 15:24   文章来源:   

项目概况

长乐和平街闽剧馆布展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KZB-673112021
项目名称:长乐和平街闽剧馆布展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服务名称 主要服务要求 数量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1 长乐和平街闽剧馆布展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项 585000元 58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现更正为:“a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单位负责人须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证明等文件”载明的一致。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并附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a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注: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a3财务状况报告 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 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并附上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帐户信息证明复印件。
a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声明。(注:1、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应为原件。)
a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应为原件。)
a8无行贿犯罪书面声明 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声明。(注:1、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应为原件。)
A9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投标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号中“一、信用记录”。
a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a11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a12其他 其他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3日  至 2021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
方式:(1)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直接至我司办理; (2)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办理: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招标文件售价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电子邮件至我公司,传真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3)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
邮  编: 350001   
购买标书联系方式:前台 0591-87318812
项目负责人:欧文浩、陈一凡、林可盛  0591-87318812 
传  真: 0591-87316927    
电子信箱:jkzb@jiankunzx.com  

  购买标书、中标服务费汇入账户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名: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门支行 开户行:工行福州城东支行营业室
账  号:407870398762 账  号:1402095119600177037
财务联系人:陈小姐0591-87316927
传真:0591-87316927
注:1.投标供应商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投标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附言:
2.1.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招标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2.2.购买招标文件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招标编号的标书费”。
2.3.中标服务费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招标编号的中标服务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长乐城投古厝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郑和东路和平街司马巷21号        
联系方式:林迦南、187505996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            
联系方式:欧文浩、陈一凡、林可盛 0591-87318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文浩、陈一凡、林可盛
电 话:  0591-87318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