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连江县医院新院普通区域空调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9 17:28   文章来源:   

项目概况

连江县医院新院普通区域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KZB-605012021
项目名称:连江县医院新院普通区域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65.142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65.142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项目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合同包最高限价(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1 连江县医院新院普通区域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批 2065.1421 40
 
 
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2、投标人须保证所投货物应满足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所投产品必须是原厂原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投标人报价时须详细标明投标货物的品牌、型号以及对应的详细配置说明。
3、本次采购项目未办理进口审批手续,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4、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按中标价一次性包干,招标人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投标人应以包括产品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产品开发、产品制造、运输(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保险、施工、安装(包含货物安装、搬运及设备就位的一切费用)、调试、培训、保修、检测费、税金、投标人的报价需包含2%施工配合费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20) 天内交货,施工安装完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现更正为: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a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有) 法定代表人须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a2法人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a3财务状况报告 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 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并附上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帐户信息证明复印件。
a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向招标人作出声明。(注:1、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应为原件。)
a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应为原件。)
a8无行贿犯罪书面声明 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向招标人作出声明。(注:1、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应为原件。)
a9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 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投标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号中“一、信用记录”。
a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a11其他 其他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9日  至 2021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
方式:(1)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直接至我司办理; (2)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办理: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招标文件售价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电子邮件至我公司,传真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注: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厅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代表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
邮  编: 350001   
购买标书联系方式:前台 0591-87318812
项目负责人:田雪丽、郑思欢、陈洁颖0591-87318812
    传  真: 0591-87316927    
电子信箱:jkzb@jiankunzx.com

购买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汇入账户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名: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门支行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江敖江支行
账  号:407870398762 账  号:1000 5611 3360 0100 0200 0002
财务联系人:陈小姐0591-87318812
传真:0591-87316927
注:1.投标人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投标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附言:
2.1.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招标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2.2.购买招标文件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招标编号的标书费”。
2.3.中标服务费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招标编号的中标服务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敖江路金凤新苑D区一层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1-261010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            
联系方式:田雪丽、郑思欢、陈洁颖、0591-87318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雪丽、郑思欢、陈洁颖
电 话:  0591-87318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