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2021年-2023年)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30 16:30   文章来源:   

项目概况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2021年-2023年)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1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KZB-618032021

项目名称: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2021年-2023年)

预算金额:1193.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93.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项目名称

主要技术和服务要求

合同包预算金额(万元)

交货地点

供货期限

1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2021年-2023年)

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约596.6万元/年

总计1193.2万元/2年

采购人指定地点

2年

注:

1、投标人按合同包进行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应以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食材、包装、装卸、保险、保存、运输、验收、检验、税金等其他费用。还须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以及投标费用等。

3、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本项目按照优惠率报价, 优惠率范围为75%(含75%)~95%(不含95%),投标人投标优惠率未在此范围内,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5、优惠率:优惠率是中标人在整个采购周期内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基准价格基础上给出的优惠率,优惠率=(优惠后的货物价格/招标文件规定的同一时期的基准价格)*100%,则当期结算单价=当期基准价格*优惠率。

6、评审时以各投标人的投标优惠率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7、本项目为年度采购项目,具体供货日期于签订采购合同时由采购人拟定并在采购合同中注明。

8、供货时间: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准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预计需要中标人送达的交货地点如下(根据项目履行需要,采购人有权变更或增加交货地点):

1)机关:鼓楼区东街104号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2)北区水厂:福飞路39号(二环路与福飞路交叉处)

3)西区水厂:鼓楼区杨桥西路138号(金牛山公园旁)

4)东南区水厂:台江区鳌峰路13号(鳌峰大桥公交车站旁)

5)飞凤山水厂、供水服务五公司:仓山区建新镇洪湾南路江边村

6供水服务一公司:鼓楼区屏西路94号屏西永辉旁)

7)供水服务一公司抢修队:鼓楼区江滨路西区水厂干化池(香开观海小区旁)

8)供水服务二公司:台江区长乐南路2号

9)供水服务三公司:岳峰台东59号

10)供水服务四公司:仓山区福峡路盖山投资区高旺路7号

11)桂湖水厂:桂湖生态温泉城(至少2天/次)

12)柯坪水厂:晋安区鼓岭宜夏村梁厝50号(至少每周3次)

13)城门水厂:城门镇浚边村

9、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10、合同期限满采购人尚未重新确定下一个供应商的,中标人合同期限届满后应按原合同继续履行合同至采购人重新确定供应商或新中标人完成供应交接为止。   

          11、本项目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采购计划通知为准。结算时,按当月基准价格*中标优惠率作为当月结算单价,根据实际配送数量结算,所有货款中标人均应开具增值税发票

 

 

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现更正为:合同包1资格标准: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明细 描述
a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有) 法定代表人须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a2法人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a3财务状况报告 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并附上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帐户信息证明复印件。 
a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向招标人作出声明。(注:1、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应为原件。)
a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向招标人作出声明。(注: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应为原件。)
a8无行贿犯罪书面声明 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向招标人作出声明。(注:1、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应为原件。)
a9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是指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a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a11资格证书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注:1、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完整、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有变更事宜的,应完成变更手续,变更文件应附齐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2、投标人未按投标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要求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30日  至 2021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1)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直接至招标代理机构办理; (2)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办理: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招标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报名项目信息等报名资料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电子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电子邮件后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通知项目变更信息及投标。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1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1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

邮  编: 350000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0591-87318812

项目负责人:田雪丽、陈一凡、郑思欢

电  话:0591-87318812

传  真:0591-87316927

电子信箱:jkzb@jiankunzx.com

购买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汇入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门支行

账  号:407870398762

财务联系人:陈小姐0591-87318812

传真:0591-87316927

注:

1、转账附言:

1.1.购买招标文件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招标编号的标书费”。

1.2.中标服务费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招标编号的中标服务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        

联系方式:俞工、0591-875337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            

联系方式:田雪丽、陈一凡、郑思欢、0591-87318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雪丽、陈一凡、郑思欢

电 话:  0591-87318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