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城市供水管网漏水检测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29 16:03   文章来源:   

项目概况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城市供水管网漏水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0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KZB-664102020

项目名称: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城市供水管网漏水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范围/服务地点

P1最高单价限价

服务期限

项目总规模

1

城市供水管网漏水检测

为实现合同目标所需的各项直接的和辅助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暗漏点探测、明漏点报修、流量压力监测、测流区划分、测流区流量计安装、不明用水接驳点探测、配合招标人漏损区块或小区治理等工作。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范围内的市政供水设施及招标人指定的小区供水设施。

4500元/点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每年度约500万元,3年共约1500万元

注:1、P1为此次招标文件报价参数,以每探测出一个管径300mm的暗漏点的检测费用标准进行单价报价,P1最高限价4500元/点,其它管径的暗漏点检测费用以及其他类型检测服务费用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对应的计算方式,以P1为基础进行结算。
2、漏水检测投标报价:本项目投标报价包人工、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投标人报价包括管网暗漏点检测、不明用水接驳点定位、明漏点报修、以及压力监测、流量监测、配合招标人漏损区块或小区治理等为完成合同目标所需的各项直接的和辅助性工作所投入的一切费用。
3、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一旦中标,同意以中标人中报价较低的一方的投标价格作为中标价,并按照此中标价签订合同,未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5、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函,在承诺函中承诺:
(1)中标后,投标人应提供专用于本项目的一辆面包车和一辆工具车,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自有产权证明资料或车辆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2)中标后,投标人将向招标人提交专用于本项目的位于福州四城区(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的固定办公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资料或场所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投标人未提供该书面承诺函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现更正为:合同包1资格标准: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明细 描述

a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有) 法定代表人须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a2法人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a3财务状况报告 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并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a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向招标人作出声明。(注:1、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应为原件。)

a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向招标人作出声明。(注: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应为原件。)

a8无行贿犯罪书面声明 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向招标人作出声明。(注:1、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应为原件。)

a9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是指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a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注:1、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完整、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有变更事宜的,应完成变更手续,变更文件应附齐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2、投标人未按投标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要求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9日  至 2021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1)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直接至招标代理机构办理; (2)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办理: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招标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报名项目信息等报名资料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电子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电子邮件后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通知项目变更信息及投标。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0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0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

邮  编: 350000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郑思欢 0591-87318812/87316727

项目负责人:田雪丽

电  话:0591-87318812

传  真:0591-87316927

电子信箱:fjsjkzb@163.com   

购买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汇入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门支行
账  号:407870398762
财务联系人:陈小姐0591-87316927
传真:0591-8731692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        

联系方式:俞工 0591-875337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            

联系方式:田雪丽、郑思欢、0591-87318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雪丽、郑思欢

电 话:0591-87318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