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宏达机械有限公司布草及窗帘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9 17:08   文章来源: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一、项目编号:FJKZB-605012025-1

二、项目名称:福建宏达机械有限公司布草及窗帘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福建露唯丝贸易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悦港路100-20号

中标金额76.88769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中标单位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总价(元)

1

福建露唯丝贸易有限公司

布草及窗帘

露唯丝

210*300230*300、170*240

1批

768876.98

五、评审专家名单:

游栋明林荣元 王敏周玲翁艺炜(招标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中标金额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现金、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中标金额(万元):50(含,下同)的服务费比率1%;50(不含)-100(含)的服务费比率0.9%。服务费汇入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门支行 账 号:407870398762 财务联系人:陈小姐0591-87316927 传真:0591-87316927。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41989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2025-05-19 17:00:00至2025-05-29 17:00:00

八、其它补充事宜

资格性审查阶段:

(1)其中“福建慧鑫同创实业有限公司”未提供合格有效的《书面声明函》,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2,条款号3.1,资格标准:a10 书面声明函“投标人未被列入福建宏达机械有限公司、景弘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负面清单的声明函。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声明(格式自拟)。(注:1、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应为原件。)”及“注:2、投标人未按投标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要求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的要求,故“福建慧鑫同创实业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合格,按无效响应处理。

(2)其中“福建赛格智能遮阳技术有限公司”未提供合格有效的《单位授权书》,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2,条款号3.1,资格标准:a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及“注:2、投标人未按投标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要求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的要求,故“福建赛格智能遮阳技术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合格,按无效响应处理。其余投标人资格审查均合格。

符合性审查阶段:

(1)其中“福州市晋安区松达酒店用品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品目号:1-1、品目号:1-2、品目号:1-3、品目号:1-4、品目号:1-5,投标响应均为“2.经纬密度(根/10cm):经向825,纬向:740;线密度(tex):经向9.2,纬向6.9;”,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序号1,名称:1.2床单中“2.经纬密度(根/10cm):经向780(±10),纬向:700(±10);线密度(tex):经向6.9(±2.0),纬向6.9(±2.0);”、序号2,名称:1.5床单中“2.经纬密度(根/10cm):经向780(±10),纬向:700(±10);线密度(tex):经向6.9(±2.0),纬向6.9(±2.0);”、序号3,名称:1.2被套中“2.经纬密度(根/10cm):经向780(±10),纬向:700(±10);线密度(tex):经向6.9(±2.0),纬向6.9(±2.0);”、序号4,名称:1.5被套中“2.经纬密度(根/10cm):经向780(±10),纬向:700(±10);线密度(tex):经向6.9(±2.0),纬向6.9(±2.0);”、序号5,名称:枕套中“2.经纬密度(根/10cm):经向780(±10),纬向:700(±10);线密度(tex):经向6.9(±2.0),纬向6.9(±2.0);”的要求,此响应实为负偏离,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注:所有技术和服务要求均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负偏离则按无效投标处理。”的要求,故“福州市晋安区松达酒店用品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响应处理。

(2)其中“安溪县参内舒雅豪家居用品商行”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品目号:1-2,投标响应为“7.PH值:未检出;GB/T7573-2009(萃取介质为氯化钾溶液);”,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序号2,名称:1.5床单中“7.PH值:4-7.5;GB/T7573-2009(萃取介质为氯化钾溶液);”的要求,此项响应实为负偏离,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注:所有技术和服务要求均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负偏离则按无效投标处理。”的要求,故“安溪县参内舒雅豪家居用品商行”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响应处理。

(3)其中“福建源江洲商贸有限公司”、“福建省恬梦家纺用品有限公司”、“福建浩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部分投标响应未填写具体的数值,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7.6.2符合性检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9)未按规定填写《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和《商务条件响应表》的;”的要求,故“福建源江洲商贸有限公司”、“福建省恬梦家纺用品有限公司”、“福建浩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响应处理。

(4)其中“福建帘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品目号:19,“下杆”投标响应为“4.维氏硬度(HV5)4;”,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序号19,名称:卷帘“下杆”中“4.维氏硬度(HV5)≥84;”的要求,此项响应实为负偏离,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注:所有技术和服务要求均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负偏离则按无效投标处理。”的要求,故“福建帘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响应处理。其余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福建宏达机械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刀石山路8号        

联系方式:翁警官  联系电话:0591-63063916

联系方式:陈警官  联系电话:0591-6306395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            

联系方式:欧文浩、田雪丽、欧丽芳0591-87318812            

十、发布媒介

(1)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

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3)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iankun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