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JKZB-6210122024-1(招标文件编号:FJKZB-6210122024-1)
二、项目名称:监内文化长廊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泉州诺一品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城东社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1幢715室
中标(成交)金额:13.8888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泉州诺一品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 户外立体文化标识牌、户外立体标识牌、户外数字宣传展示架 | 定制 | 总长度 3.5 米±10mm,高度 2.4 米±10mm,箱体厚度 20 厘米±10mm、总长度 6 米±10mm,高度2.4 米±10mm,箱体厚度20 厘米±10mm、总长度 3 米±10mm,高度2.4 米±10mm,箱体厚度20 厘米±10mm | 2组、4组、6组 | 11300元、16682元、8260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红、林锦闽、陈辉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现金、转帐、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收费标准:成交总金额(万元):50以下的服务费比率1%。成交服务费汇入账户:开户名: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门支行,账号:407870398762,财务联系人:陈小姐0591-87316927,传真:0591-87316927。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138888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及符合性审查阶段:其中“福建佳达广告有限公司”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2、条款号3.1的采购包资格标准:“a12 书面声明函”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按无效响应处理;其余各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仓山监狱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刀石山路
联系方式:陈警官、0591-63063972/630639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
联系方式:郑旭菁、田雪丽、尤曾泷 0591-87318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旭菁、田雪丽、尤曾泷
电 话: 0591-87318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