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KZB-699062024
项目名称:永安市新立工贸公司员工伙房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318.5299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18.5299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采购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项目类型 |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1 | 1-1 | B08000000/修缮工程 | 永安市新立工贸公司员工伙房改造项目 | 否 | 1项 | 318.5299 | 3.1 | 工程类 | 建筑业 |
合同履行期限: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报告之日起150个日历天之内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及工程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本项目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磋商响应声明 | 详见磋商响应声明函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即可,无论其是否注明“复印无效”等相关内容。)。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特定资格条件:
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
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 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含)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须提供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内任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
未列入黑名单承诺函 | 提供供应商没有被列入景弘集团有限公司或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
方式:①现场获取: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直接至代理机构办理;②线上获取:按公告相关获取磋商文件的要求,同时将公告《附2: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电子邮件至代理机构,传真/电子邮件后致电代理机构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接收响应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1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1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大洲后26号
联系方式:苏先生 0598-3819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
联系方式:田雪丽、蔡海敏、陈洁颖0591-87318812
传 真: 0591-87316927
电子信箱:jkzb@jiankunzx.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雪丽、蔡海敏、陈洁颖0591-87318812
电 话: 0591-87318812
附1:银行账户信息
获取采购文件费用(若有)、成交服务费汇入账户 | 磋商保证金汇入账户 |
开户名: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名: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门支行 | 开户行:工行福州自贸区分行营业部 |
账 号:407870398762 | 账 号:1402026119601231007 |
财务联系人:陈小姐0591-87316927 | |
传真:0591-87316927 | |
注:1.供应商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附言: 2.1.磋商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的磋商保证金”。 2.2.获取采购文件费用(若有)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费用”。 2.3.成交服务费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的成交服务费”。 |
附2: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名称: | |
联系人: | E-mail: |
手机: | 电话: |
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