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岐、鸿尾污水处理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5 10:41   文章来源: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KZB-6123072024

项目名称:竹岐、鸿尾污水处理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项目

预算金额:124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124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项目标的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预算最高限价(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1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项

124000

248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招标人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政府通过并公示,且招标人收到有关政府部门的复函意见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a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a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注: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a3财务状况报告

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 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即可,无论其是否注明“复印无效”等相关内容),并附上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帐户信息证明复印件。 

a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声明。(注:1、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应为原件。)

a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应为原件。)【注:“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a8无行贿犯罪书面声明

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声明。(注:1、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应为原件。)

a9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投标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号中“信用记录”。

a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a11其他

其他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

注:1、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完整、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有变更事宜的,应完成变更手续,变更文件应附齐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2、投标人未按投标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要求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05日至2024年08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

方式:1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直接至代理机构办理;

2)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办理: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招标文件售价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相应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传真/电子邮件至代理机构,传真后致电代理机构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注: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均为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26 14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26 14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

 编: 350001   

购买标书联系方式:前台 0591-87318812

项目联系人:欧文浩、田雪丽、林可盛0591-87318812

  传  真: 0591-87316927    

电子信箱:jkzb@jiankunzx.com  

获取招标文件费用、中标服务费汇入账户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名: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门支行

开户行:工行福州自贸区分行营业部

  号:407870398762

  号:1402026119601231007

财务联系人:陈小姐0591-87316927

传真:0591-87316927

注:1.投标供应商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附言:

2.1.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招标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2.2.获取招标文件费用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招标编号的招标文件费用

2.3.中标服务费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招标编号的中标服务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闽侯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闽侯县甘蔗镇八一八西路58号        

联系方式:  0591-2207229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            

联系方式:欧文浩、田雪丽、林可盛0591-87318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文浩、田雪丽、林可盛0591-87318812

电 话:  0591-87318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