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JKZB-639032024(招标文件编号:FJKZB-639032024)
二、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项目(2024年-2026年)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工业路526号 华润万象城三期TB楼33A层
中标(成交)金额:7.9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 | 法律顾问服务(2024年-2026年) | 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福州市委员会法律顾问服务项目(2024年-2026年) | 提供日常工作中的法律咨询服务,及时解答在日常业务中所发生的法律问题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签订后服务3年 | 符合国家和省市、区行业相关的标准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翁道华、邱琪、罗常荣(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00元),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现金、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汇入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门支行 账 号:407870398762 财务联系人:陈小姐0591-87316927 传真:0591-87316927。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及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各供应商进行了公平、公正、严肃认真地评审,各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均合格;其中“福建瀛榕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商务条件和其它事项响应表》未对《第三章 磋商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三、商务条件”逐项进行应答,且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磋商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部分带“★”号的条款或注明响应无效的条款进行响应,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六、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5.3.2符合性检查“(17)供应商必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三章 磋商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逐项进行应答,如实说明偏离情况,并提供《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8)供应商必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三章 磋商内容及要求中“三、商务条件”逐项进行应答,如实说明偏离情况,并提供《商务条件和其它事项响应表》,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9)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磋商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部分带“★”号的条款或注明响应无效的条款的,按无效响应处理。”故“福建瀛榕律师事务所”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响应处理。其余各供应商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为86.72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福州市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10层
联系方式:钟先生 0591-878037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
联系方式:欧文浩、陈一凡、林可盛 0591-87318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文浩、陈一凡、林可盛
电 话: 0591-87318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