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月30日 09:5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FJKZB-644062023(招标文件编号:FJKZB-644062023)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美术馆专业展示照明改造灯具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州市名实照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603号之九(南楼)二层
中标(成交)金额:14.6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广州市名实照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专业展示照明改造灯具采购 | 晶谷 | T820-CF25-4C等 | 1批 | 1465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沈汪江、陈勋俊、叶京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20%向成交人收取。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现金、转帐、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成交金额(万元) :100以下的服务费比率1.5%。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门支行 账 号:407870398762 财务联系人:陈小姐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1758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对各供应商进行了公平、公正、严肃认真地评审,其中“福州创斯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一部分 说明3. 合格的供应商” 要求提供声明函,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包资格标准中a12其他:其他详见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中第一部分 说明 中的第3条款 合格的供应商”及“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包资格标准 未按照上述资格标准规定提交资格标准证明材料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故“福州创斯照明工程有限公司”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响应处理。其余各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美术馆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96号
联系方式:黄工、0591-837884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
联系方式:田雪丽、陈婕、陈洁颖 0591-87318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雪丽、陈婕、陈洁颖
电 话: 0591-87318812
附件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2.jpg 附件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1 .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