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等保测评以及咨询服务等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8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KZB-649062023
项目名称:等保测评以及咨询服务等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主要采购需求 | 数量 |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所属 行业 | 磋商保证金(元) |
1 | 1-1 | 等保测评以及咨询服务等 | 按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第三级要求,完成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局域网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差距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指导采购人完成安全建设整改,完成年度等级保护测评等项,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项 | 15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3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完成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并向采购人提交等保三级测评报告;按合同要求履行1年的网络安全服务。
本项目( 不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因字数限制,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6日 至 2023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1)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直接至代理机构办理; (2)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办理:将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于办理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传真/电子邮件至代理机构,传真/电子邮件后致电代理机构前台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3)纸质磋商文件或电子版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8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8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资格要求
明细 | 描述 |
a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响应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响应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
a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注: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a3财务状况报告 | 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 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即可,无论其是否注明“复印无效”等相关内容),并附上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帐户信息证明复印件。 |
a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
a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
a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注: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2、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应为原件。) |
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注: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2、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应为原件。3、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a8无行贿犯罪书面声明 | 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声明。(注: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2、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应为原件。) |
a9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5项号中“信用记录”。 |
a10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 不接受 |
a11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供应商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
a12其他 | 其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 |
2、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信息
电子信箱:jkzb@jiankunzx.com
成交服务费汇入账户 | 磋商保证金汇入账户 |
开户名: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名: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门支行 | 开户行:工行福州自贸区分行营业部 |
账 号:407870398762 | 账 号:1402026119601231007 |
财务联系人:陈小姐0591-87318812 | |
传真:0591-87316927 | |
注:1.供应商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磋商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附言: 2.1.磋商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的磋商保证金”。 2.2.成交服务费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的成交服务费”。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江滨西大道56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591-883706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
联系方式:郑旭菁、刘倩兰、吴挺 0591-87318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旭菁、刘倩兰、吴挺
电 话: 0591-87318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