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景冠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景明楼和知行楼等修缮改造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4 15:29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概况

景明楼和知行楼等修缮改造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KZB-619032023-1

项目名称:景明楼和知行楼等修缮改造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

标的名称

主要采购需求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磋商保证金(元)

1

景明楼和知行楼等修缮改造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服务采购项目

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说明书、概算编制等。其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270000

5000

 

 

注:供应商可按采购包报价,对采购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定与成交以采购包为单位。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方案图设计阶段:收到成交通知书后20日历天内应完成优化设计,并配合采购人使方案设计通过有关部门审批;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文件批复修改审核后20日历天内应向采购人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因字数限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4日  至 2023年05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

方式:(1)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直接至我司办理; (2)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办理:将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于办理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传真/电子邮件至我公司,传真/电子邮件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响应。我司电子信箱:jkzb@jiankunzx.com/传 真:0591-87316927。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现更正为:“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a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响应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响应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a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注: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a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响应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 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并附上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帐户信息证明复印件。a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a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a8无行贿犯罪书面声明: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声明。(注: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2、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应为原件。)

a9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投标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5项号中“信用记录”。

a10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a11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

a12其他:其他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响应,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景冠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前横路127号        

联系方式:范女士、0591-62718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            

联系方式:田雪丽、陈婕、陈洁颖、0591-87318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雪丽、陈婕、陈洁颖

电 话:  0591-87318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