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江针织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江针织公司厨具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5 18:00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概况

福建省闽江针织公司厨具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KZB-680102022

项目名称:福建省闽江针织公司厨具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内容一览表

采购包

标的名称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数量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厨具设备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批

449000

4490

 

注:

  1、投标人可按采购包投标,对采购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采购包为单位。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2、投标人须保证所投货物应满足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所投产品必须是原厂原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投标人报价时须详细标明投标货物的品牌、型号以及对应的详细配置说明。

3、本次采购项目未办理进口审批手续,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货款、包装、运输(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装卸、安装、技术服务及其他一切关联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单价不予调整,请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充分考虑此因素,投标人参与投标即为无异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因采购人食堂正在改造,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改造进度要求中标人进行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现更正为:“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a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a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注: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a3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 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并附上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帐户信息证明复印件。
a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声明。(注:1、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应为原件。)
a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应为原件。)
a8无行贿犯罪书面声明: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声明。(注:1、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应为原件。)
A9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投标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号中“一、信用记录”。
A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A11其他 其他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
注:1、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完整、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有变更事宜的,应完成变更手续,变更文件应附齐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2、投标人未按投标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要求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5日  至 2022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

方式:(1)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直接至我司办理; (2)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办理: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招标文件售价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项目信息、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电子邮件至我公司,传真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3)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均为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传  真: 0591-87316927    

电子信箱:jkzb@jiankunzx.com  

  购买标书、中标服务费汇入账户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名: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门支行

开户行:工行福州自贸区分行营业部

账  号:407870398762

账  号:1402026 1196 0123 1007

财务联系人:陈小姐0591-87316927

传真:0591-87316927

注:1.投标供应商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投标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附言:

2.1.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招标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2.2.购买招标文件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招标编号的标书费”。

2.3.中标服务费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招标编号的中标服务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江针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浦头湾25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 0591-22198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            

联系方式:田雪丽、欧文浩 0591-87318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雪丽、欧文浩

电 话:  0591-87318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