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三明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三明市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资产评估机构及二期项目工程造价结算机构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31 15:51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概况

三明市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资产评估机构及二期项目工程造价结算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KZB-659082022

项目名称:三明市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资产评估机构及二期项目工程造价结算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1.867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服务内容

数量

主要采购需求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报价最高折扣

磋商保证金(元)

1

三明市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资产评估

1项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202677

/

4000

2

三明市(永安市、沙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项目工程造价结算机构

1项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416000

7折

8300

 

注:

00001. 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定与成交以合同包为单位。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00002. 合同包2各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填写相应折扣,供应商所报折扣应≤7.0折(即供应商报价折扣应为7.0;6.9;6.8;6.7;6.6;6.5;.......等≤7.0折的折扣),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出具合格资产评估报告。合同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项目结算审核完毕并出具合格审核报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因字数限制,本项目资格要求具体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31日  至 2022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

方式:(1)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直接至我司办理; (2)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办理: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相关购买磋商文件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报名项目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报名信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至我公司,传真/电子邮件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3)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3交易厅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3交易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电  话:0591-87318812

传  真: 0591-87316927  

电子信箱:jkzb@jiankunzx.com  

  购买标书、成交服务费汇入账户

磋商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名:三明市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门支行

开户行:招商银行三明分行梅列支行

账  号:407870398762

账  号:598900424910888

财务联系人:陈小姐0591-87316727

传真:0591-87316927

注:1.供应商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磋商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附言:

2.1.磋商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的磋商保证金”。

2.2.购买磋商文件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的标书费”。

2.3.成交服务费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的成交服务费”。

(2)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现更正为:“合同包1:

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单位负责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供应商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须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及响应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注:(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单位负责人的“单位负责人”指单位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单位负责人身份参加响应的,“单位负责人”指单位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单位负责人身份参加响应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6)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代表是单位负责人无需)。

3、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还须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帐户信息证明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提交响应件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者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注: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5、供应商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不得存在供应商应被视为无效响应、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5项号“一、信用记录”。

7、供应商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fujian.gov.cn/search/?key=%E4%B8%AD%E4%BB%8B%E6%9C%BA%E6%9E%84%E4%BF%A1%E6%81%AF%E5%BA%93&=&=)中介机构信息库(发布时间:2021-01-15 )中备案,须提供相关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

合同包2:

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单位负责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供应商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须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及响应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注:(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单位负责人的“单位负责人”指单位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单位负责人身份参加响应的,“单位负责人”指单位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单位负责人身份参加响应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6)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代表是单位负责人无需)。

3、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还须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帐户信息证明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提交响应件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者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注: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5、供应商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不得存在供应商应被视为无效响应、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5项号“一、信用记录”。

7、供应商须在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https://www.baidu.com/link?url=3xAumFQOfF6ATlAHPePV90cul0rYpEzld8lbIxdfc2XDu9yHi4aFLfVRMQBClv9w&wd=&eqid=8db64055000b293a0000000662f31b22)所在省份为“福建”、鉴定类型为“工程造价”中备案,须提供相关备案材料复印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响应,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明市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三明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92号、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莘口镇黄砂村渡头坪         

联系方式:蓝工 0598-8238310、陈工 0598-5150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            

联系方式:田雪丽、欧文浩 0591-87318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雪丽、欧文浩

电 话:  0591-87318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