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基本业务流程
发布时间:2020-04-24 14:56 文章来源:
一、确定采购需求
1、采购人编制并报送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
2、采购进口产品须报财政部门审核同意
二、确定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2、邀请招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规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一)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3、竞争性谈判;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5、询价: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规定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6、竞争性磋商: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五)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三、组织采购活动
1、 接受招标委托
1.1、签订委托协议书;
1.2、采购单位提供已确定的招标项目技术参数与商务服务要求。
2、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包括内容:
2.1、投标邀请;
2.2、投标人须知;
2.3、资格审查与评标;
2.4、招标内容及要求;
2.5、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2.6、投标文件格式;
3、招标文件采购单位确认。
4、发布招标公告
4.1、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4.1.1、 中国政府采购网;
4.1.2、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4.1.3、各市、区、县政府采购网;
4.1.4、本公司网站。
4.2、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函包括以下内容:
4.2.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3)预算金额;
(4)最高限价(如有);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
(6)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7)合同履行期限。
4.2.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4.2.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售价。
4.2.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2.5、公告期限。
4.2.6、其他补充事宜。
4.2.7、采购人信息、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项目联系方式。
5、潜在投标单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
6.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7、开标、评标和定标
7.1、开标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7.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在公证机关(或采购单位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招标人、采购单位代表、投标人、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的代表参加开标会。
7.3、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各自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或由公证机关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
7.4、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7.5、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做出评价。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过程,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8、发出中、落标通知书及退投标保证金
8.1、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落标单位发出落标通知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落标单位投标保证金;
8.2、中标单位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8.3、中标通知书抄送采购单位。
9、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购采购合同并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
10、采购项目档案归档保存。
11、跟踪落实合同履行情况。